正文
一、在政策对象上
主要突出大学生、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三类群体,重点吸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按照不同学历和技能等级给予阶梯化的政策享受。
二、在落户政策上
向首次来黄落户的外地人员发放一次性落户奖励1000元,并对其中符合落户奖励条件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生(或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
三、在落户服务上
为“新黄石人”建立落户绿色通道,对省内落户的实行容缺办理、一次办结;对外省落户的实行全程代办。
四、在住房保障上
对“有突出贡献新黄石人”“黄石工匠”“东楚工匠”、来我市就业创业不满5年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参照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政府共有产权房购买政策。对未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的“新黄石人”,在购买我市国有平台投资开发的商品房时,给予首付优惠3-5万元。对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新黄石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10万元。对租房落户的“新黄石人”,给予3600元/年租房补贴。
五、在子女入学上
对具有高学历、高技能的“新黄石人”随迁子女给予从幼儿园到小、初、高阶段的全程就学保障。
六、在景区游览上
给予“新黄石人”全市国有景区每年1次免门票服务,对落户的“新黄石人”给予其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每年1次免门票服务。
七、在政务服务上
在市民之家设立“新黄石人”综合服务窗口(或“新黄石人之家”),提供“新黄石人”各项政策一站式咨询、办理服务。
八、在资金筹措上
建立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分担机制,为各项补贴政策落实落地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对应政策:
【有效】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和安居落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