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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完美体育365软件下载_365bet国际娱乐网址_365审核要多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9-16 16:02

        一、政策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根据《关于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和安居落户的若干措施》(黄就创领〔2022〕2号)规定,对来我市城区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期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选择在我市城区首次落户(含集体户和公共户)的外地户籍人员,由落户所在地的城区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0元。

        二、申报条件

        来我市城区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选择在我市城区首次落户(含集体户和公共户)的外地户籍人员

        新黄石人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是指其首次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至政策申请之日不满5年,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

        三、申报资料

        “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落户凭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四、办理流程

        落户地城区人社窗口受理的,先由该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经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发放一次性落户补贴。对于申请人同时申请生活补贴的,工作人员在询问申请人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后,应及时将本部门审核盖章的《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扫描件发送相关城区人社窗口。当月20日前受理的,当月统一发放补贴;当月20日之后受理的,于次月统一发放。

        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窗口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在当月20日前交付落户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当月20日后受理的,于次月20日前统一交付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五、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政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

        2.具体办理单位:

        黄石港区人社窗口联系人:王胜红;联系电话:0714-62260006222766;

        西塞山区人社窗口联系人:鲁越;联系电话:0714-64873116481007;

        下陆区人社窗口联系人:吴红娟;联系电话:0714-6577567;

        开铁区人社窗口联系人:李超超;联系电话:0714-63908726390873

        “新黄石人”生活补贴

        一、政策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根据《关于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和安居落户的若干措施》(黄就创领〔2022〕2号)规定,对符合落户奖励条件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生(或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人员),由用人单位或创业所在地的城区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

        二、申报条件

        来我市城区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选择在我市城区首次落户(含集体户和公共户)的外地户籍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全日制大专生(或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新黄石人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是指其首次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至政策申请之日不满5年,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

        三、申报资料

        个人身份证、落户凭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毕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生活补贴当月20日前受理的,当月统一发放补贴;当月20日之后受理的,于次月统一发放。

        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窗口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在当月20日前交付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当月20日后受理的,于次月20日前统一交付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五、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政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

        2.具体办理单位:

        黄石港区人社窗口联系人:王胜红;联系电话:0714-62260006222766;

        西塞山区人社窗口联系人:鲁越;联系电话:0714-64873116481007;

        下陆区人社窗口联系人:吴红娟;联系电话:0714-6577567;

        开铁区人社窗口联系人:李超超;联系电话:0714-63908726390873

        “新黄石人”购房首付补贴券

        一、政策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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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和安居落户的若干措施》(黄就创领〔2022〕2号)规定,对未享受政府共有产权房购房政策、在我市国有平台公司参与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源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新黄石人”,按照本(专)科生(或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中专生(或具有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首付补贴。购房补贴直接用于抵扣购房首付款。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府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拟购买我市国有平台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的来黄就业创业不满5年的“新黄石人”(包括具有大冶、阳新户籍来我市城区就业创业不满5年的“新黄石人”)。

        三、申报资料

        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毕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房证明

        四、办理流程

        落户地或购房地城区人社窗口受理的,由该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经该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当月20日前受理的,当月发放补贴券;当月20日之后受理的,于次月发放补贴券。

        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窗口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在当月20日前统一交付购房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当月20日后受理的,于次月20日前交付购房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五、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政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

        2.具体办理单位:

        黄石港区人社窗口联系人:王胜红;联系电话:0714-62260006222766;

        西塞山区人社窗口联系人:鲁越;联系电话:0714-64873116481007;

        下陆区人社窗口联系人:吴红娟;联系电话:0714-6577567;

        开铁区人社窗口联系人:李超超;联系电话:0714-63908726390873

        “新黄石人”租赁补贴

        一、政策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根据《关于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和安居落户的若干措施》(黄就创领〔2022〕2号)规定,对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居住的“新黄石人”,每年给予1200元租赁补贴。以租赁住房在我市城区落户的“新黄石人”,每年给予3600元租赁补贴。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居住的新黄石人

        三、申报资料

        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落户凭证(未落户人员无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四、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所在地城区人社窗口受理的,由该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其来黄就业创业及参保缴费年限后,交同级住房保障机构审核,由该城区住房保障机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审定后发放。

        市民之家新黄石人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其来黄就业创业及参保缴费年限后,每月20日前统一交付各相关城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经区住房保障机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审定后发放。

        五、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政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住建局

        2.具体办理单位:

        黄石港区住保局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0714-3268188

        西塞山区住保局联系人郭建丽;联系电话:0714-3295645

        开铁区住保局联系人吴姗;联系电话:0714-6398706

        下陆区住保局联系人柯建红;联系电话:0714-6577122

        “新黄石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一、政策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根据《关于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和安居落户的若干措施》(黄就创领〔2022〕2号)规定,对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新黄石人”,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单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新黄石人”。

        三、申报资料

        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毕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办理流程

        市民之新黄石人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交市民之家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其来黄就业创业及参保缴费年限后,引导申请人到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五、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政策主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具体办理单位:

        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窗口联系人:江啸0714-636675013581290832;陈曦0714-62807071877226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