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黄石仲裁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旨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案件的受案范围为黄石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申请代理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地理标志许可合同、商业秘密合同等知识产权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联系点主要职责为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仲裁、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知识,推行仲裁制度;规范知识产权合同文本,明确适用仲裁条款;接受黄石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委托,接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材料;组织仲裁、知识产权等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其他知识产权仲裁相关工作。
目前,我市在大冶湖高新区、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首批12个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联系点,已经实现全市县(市、区)级全覆盖,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家门口”综合维权援助解决方案。
市司法局将加大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黄石仲裁委员会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力度,不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质量水平,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专业化、便利化、快捷化,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