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建设诚信社会,离不开社会诚信风尚的培育。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干个人,它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品德;干社会,它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于政府,它是一项基本的政治道德。因此,治国、理家、立身都需要讲诚信。
不可否认的是,在商潮涌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里,一部分人将诚信抛在脑后,欠债不还的有之、欠薪不付的有之、欠款携逃的有之……相比之下,近年来涌现出的许多诚信实例,似一股清泉,洗尽社会的浮华和躁动,洗尽世间的虚假和欺诈。比如2月27日《娄底日报》上《“不能把传带到黄十里去!”--新化农妇刘爱珍守信践诺临终前还清贷款》一文中报道的刘爱珍,让我们看到了圣洁的道德之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围无信不强。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木典素,道律其础和其本价值的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将“诚信”内化干心,外化干行,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同时,更需要用制度的硬约束来规范、来引导人们的行为。比如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将诚信作为一个人的重要身份标识。如果一个人诚信记录有问题,会影响他生活的方方面面,失信的成本将大大增加。目前,不论是个人信用网上查询,还是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里名单”,都释放出将诚信制度化的强烈信号。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只要我们心中仍保持对诚信,规则之美的向往,把诚信作为人生价值的基石,让诚信,良知在人心深外燃烧不息,就会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良好风气。总之,奋进新征程,需要我们更好弘扬诚信文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宣传者,推动诚信社会向善向上、行稳致远。